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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故事背景是抗战时期,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从出国留学到归国回来后四处碰壁的人生经历。他性格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三围城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 分 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
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现在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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