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壮大集体,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开竞标,甲方将要村洗选场地2.4亩,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土地亩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承包费每年年/亩(中标价),计每年承包费元,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年承包费元。
四、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
五、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在国家法律法规、理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否则按承包费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并解除合同,乙方对承包土地,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六、承包期间,如遇被征占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合同自行终止,承包费按实际日期结算。
七、合同期满,乙方于本合同期满后15日,将土地将回甲方。
八、如甲方继续发包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若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年承包费总额的双倍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
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
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用地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乙方分四次四年全部结清。合同签
订后乙方进场、施工三天内首付30%,满两年付30%,满三年付20%,满
四年付20%。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果因政府或任何单位,包括乙方一次性征
用时,补偿的款项由乙方享受,余款由乙方一次性补清甲方。承包期完后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继续承包使用。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的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五倍承包金赔偿乙
方。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
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
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阜涡路以西,原潘寨中学教学楼以东的部分耕地,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不能建造建筑物,不能取土改变土地原貌。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或教育办学占用该土地,乙方立即无条件让地。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20天签订下期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乙方违约,承包金甲方不再归还给乙方。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来源:WWW.)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篇:1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明确土地发包方(简称:甲方)和承包方(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井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5年,从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费2014年基数为11.5万元(其中:2.5万元由龚家堡林场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龚家堡林场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沟村、新沟村、东沟村三村签订的龚家堡林场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龚家堡林场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范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 -1-
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10月31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2014年11月18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11.5万元的基础上,以2014年粮食每市斤0.80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沟村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住址:西沟村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2014年11月18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西沟村各井财产清单
西大滩上北井:22千瓦60-80水泵一台(已坏)、塑料管60米、电缆线60米,63千伏安变压器50%股份。 西大滩南井:22千瓦60-80水泵一台(已烧毁)、塑料管60米、电缆线60米(已跌到井里),63千伏安变压器50%股份。
西大滩猪场井:22千瓦60-80水泵一台、钢管24节、电缆线60米,63千伏安变压器50%股份。
植林井:30千瓦80-80水泵一台(泵头已坏)、钢管26根,电缆线80米,每根3米、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 农林场井:22千瓦60-80水泵一台、钢管21节、每节
2.5米,电缆线60米,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
村院内井:17千瓦水泵一台、钢管15节、电缆线40米,1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
群井南井:17千瓦水泵一台(已坏)、钢管17节、每节
2.5米
鸡场井:22千瓦60-80水泵一台、钢管16节、电缆线40米
上北井已报废,下北井九社使用。
1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
农林场树木1803株(其中:椽材993株,檩材783株,梁27)
群井树木515株(椽材461,檩材54株)
第五篇: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的旱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地块四至为: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元,亩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四、付款与租金调整方式:承包金一年一付,每年的月日前乙方必须全额付清当年的土地承包金给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租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最高幅度不应超过原承包金的%。
五、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所承包甲方的土地,如要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须经甲方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
九、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损害的,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十一、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申请司法调解,如调解不成,按司法程序处理。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〇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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