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此处隐藏3621个字……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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