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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初一作文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飞快流逝,转眼间,又过了十年,十年后的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的理想有很多。
我也许是一名守卫边疆的战士,这时,边疆不在荒凉,不再有高原反应,这里花团锦簇,绿树成荫。我们拿着最新研发的武器――激光枪,只要被射到的人,都回晕倒,我们依靠这种武器,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守卫边疆。
我也许是一名老师,回到我的母校,做我母校学生的指路人。我要关心学生,帮助他们,和他们沟通,做好一名老师的责任。告诉他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老师核价长得期望,成为一名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也许会成为一名太空宇航员。我光荣得坐上了中国神舟号飞船,成为第一个登上木星的人,我在木星上插上了中国国旗,留下中国人的脚印,我自豪。
我也许回事一名建筑师,我设计的楼房;桥梁各种建筑都,并在其他同仁的帮助下,为祖国建设新的家园。我站在自己设计的大楼前,我骄傲,我自豪。我还要为祖国的辉煌努力。
我也许会是一名医生。医生这个职业看似简单,确是伟大而神圣的,我们都称医生为白衣天使,十年后我在今天,在这时,也许又把一个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从死神手里夺回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会努力加油,争取救活
十年后,我变成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长着鹅蛋脸,淡淡的没下,嵌着一对水灵灵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小巧略微有些向上翘的嘴巴,时常给人一种甜美的感觉,身材苗条,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我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黑色的牛仔裤,显得成熟而又充满朝气。
这是,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在医院里工作的忽视。从小我剧怕打针,现在反而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了。医院里的病人多,工作忙,经常忙得饭都没时间吃。记得好几次,来了几位车祸的伤病人,恰好是我值班,于是我就整晚忙个不停,其中有一位多处负伤,浑身血淋淋的车祸病人。我和医生在手术台上站了几个多钟头的手术,当病人从手术台上被台下时,依然惠密不醒。我顾不得吃饭,细心护理病人,还有其他几位病人。我不是为熟睡的病人掖掖被子,就是给呻吟的病人换换药。终于挨到天亮了,病人终于醒了。在一旁的病人家属连连感激地对我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觉得一晚上的辛苦,真是值得。
虽然这是一份坚辛的工作,但是付出了辛劳,赢得了社会上的爱戴和敬重。这就是十年后的我。
篇2:我初一作文我得承认,我是个女孩。
我娘说,我在娘胎里多待了半个月,我不急,她都急了。还差点要医生帮我妈催生。我庆幸自己及时出来了,要不我这美好的生命就要断送在医生那不靠谱的手中了。
我爹和我娘看到我时,差点要晕了过去――这长得像男孩的女婴是谁的娃啊?
唉,他俩老真是败在老天的汉服之下,只得观摩那老天爷的百尺长胡了。罢了,罢了,家里女孩多也不是坏事,起码听话,就当有个男娃儿吧。
哼,从小长得像个男生也不是坏事吧,可要命的是,我偏偏将我爹的卷发遗传的一发不漏,好在我娘感叹:“还好鼻子眼睛嘴巴像我,要不岂成了个二不像?”这话说的倒还好听,说起来,小时候我身上那一坨坨的肥肉挂在我身上像只哈巴狗。那时,我没让爸妈省心过,天天晚上赖着爹娘要喝奶粉,于是就喝到了4岁多,至于后来,爹娘就让我和牛奶共度今宵了。
小学三年级,我娘一日问我要不要个小妹?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憧憬着未来与那小公主的嬉戏玩耍。可不如人意,这哪是小公主?分明就是夺走了我母爱与父爱交织而汇成的围巾的小恶魔!那时,我是爹娘的长女,家中的小可怜,备受疼爱,哪像现在家中姊妹多,疼都疼不过来。那柔弱的小妹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要灭掉我的混世大魔“球”。我娘说,我出生时还没小妹大,只有两个巴掌大,还说我小时候天天尿床,比我妹好不了多少。记得我娘在小妹还没满月的时候,天天给她吃传说中具有神奇魔力的“药丸”――后来我才醒过来,那只不过是给婴儿补营养的鱼油。我因好奇心过度,也学着我娘给小妹喂鱼油,可她吃完以后,半天也没声,我吓坏了,以为干了坏事,就使劲给她灌水,后来,我再也没对她干过什么坏事。其实,那时我太傻了,鱼油胶囊吞到肚子里就化了,只不过我妹因吃多了鱼油,晚上就拉起了肚子,不过好在只上了两次厕所就没事了。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对不住她,于是看在她小时候那么喜欢我的份上,我就一直在守护她了。我经常用‘你在娘胎的时候我还把我的一份鱼让给你呢’‘你小时候的尿布还是我洗的呢’之类的话来坑她。用我娘的话说:‘没大没小!’
可不嘛,我都初一了,还童心未泯,这是件好事。哪像那些个呆板的学生,没有自己的思想,光靠鼻梁上架的一副眼镜,一点儿也不自在。好在我视力还行,要不也得变成我爸的“小眼镜”了,他们在我小时候喊我小眼镜还不够吗!
前方的路就是一道选择题,后面的人就是一道道计算题,左边的树就是一章章阅读题,右边的草就是一个个填空题。这就是我与考试的关系,没有谁选择谁的理由,只有鲜红的勾和叉还有一张不拘泥于一种态度倔强的脸庞。
瞧吧,我是个不像女孩的女孩。
我命由我不由天――要撑起那片已不在别人手中束缚的天。
篇3:我初一作文我的名字叫殷梓翔,14岁,读初一。我的皮肤有一点黑,但不至于你会把我看成黑种人。还是能看出我是一个黄种人的。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可爱的大鼻子。我是一个对陌生人沉默,对朋友热情的男孩。
我很喜欢绿色,因为绿色带表着活力,生机,青春。为木则荣,为草则绿。小草永远充满生机,活力。我还喜欢黑色,因为我觉得这是男孩该喜欢的颜色,这代表着帅气。我不喜欢的颜色是白色和红色,因为我觉得这代表这流血和死亡。
我很喜欢吃油炸食品,因为味道十分的香脆,因此我经常因为吃油炸食品而生病去打针。挨了父母不少批评。打针时我想着以后要控制住自几的嘴巴了,可是常常好了伤疤忘了痛。
我最不爱吃的是肉,因为肉吃多了会发胖,不仅是女孩胖了不漂亮,男孩太胖了也不帅气。但是我经常被爸爸妈逼迫吃肉。
我最喜欢的是打篮球,每一场关于NBA的球赛在时间的允许的情况下,我一场都不会落下。假期里,晚饭后在爸爸妈妈的允许下我经常邀约几个朋友到球场打球,通常是不到关灯不走。通常无论我在干什么,只要一听见篮球二字,就马上兴奋起来,把正在做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为此,挨了父母不少批评。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我。
篇4:我初一作文我是为今后的一切碌的一只小蚂蚁,在千万个蚁群中亳不起眼;我是夜空中一颗微弱的星,在满天的繁星中微不足道;我是苍天大树中的一片绿叶,在满绿的遮掩下如同空气。可是,小蚂蚁也有价值,在微弱的星也会发光,就算是一片绿叶也能遮住阳光,我就是我,就算再渺小也能发挥作用。
……此处隐藏3963个字……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从没有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勤奋学习的精神难道不值得人学习吗?难道这不是“业精于勤”吗?
我以前有一位朋友,她的学习成绩本来很好,但她却过度自信,不好好温习功课,到最后成绩直线下降,本来是个课代表,最后却什么职位都当不上,但她已经变成这样了,却还不知悔改,一直只知道玩,到最后连老师都开始劝她退学,本来一个满身荣耀的课代表,到最后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都是因为她“荒于嬉”!所以,再有本领的人,都有一个最大的敌人,那就是自己,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如果你能克服自己的欲念,能够控制自己,那你就是大师级的人物了,就能达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境界了。
“业精于勤,荒于嬉”,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到底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
篇11:我初一作文“不要流泪”,我常常对自已这样说。从小到大,我都试图让自已变得坚强些。但当我再次面对打击时,我依然会忍不住落下泪水。可自从上了初一,我渐渐变了…。
还记得在那个蝉鸣聒噪的夏天,我成了新一届的初一生。那份从儿时便有的躁动也悄然破茧而出。我开始去触碰那无形的规则。
那天中午,我和同学相约去食堂吃饭。或许是因为许久未见的关系,我们吃完饭后就开始聊天,你问我学习的情况,我问你在新集体中发生的趣事,正午的阳光愈发地亮,然而在空调下的我却并未察觉。话题逐渐冷了下来,我下意识地看看手表――离值日规定时间只剩五分钟。匆匆告别了伙伴,我便转身离开。但再快的速度也弥补不了没有时间意识所带来的祸害。当我气喘吁吁地冲到五楼推开班门时,值日班长便说:“你迟到了!”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在我心中回荡了很久。从小到大我从未迟到过,今天是我第一次迟到。不过这份愧疚并没有缠绕多久,很快我便释怀,只是告诉自已下次一定要注意时间。可就是这不下决心的态度,使我再度被记入班级日记――栏杆没擦好。
眼看自己频频出错导致扣分,分数逐渐落后却没有加分的机会。我的心情越发失落,我努力抑制住了心中那份莫名的冲动。持续数天的郁闷最终还是在那个平凡的夜晚爆发。晚自修下课后,我一如既往地背起书包走下楼。路还是那条路。我重复着每一日的动作,在固定好的路线上移动,却不像行星,虽然它们有固定好的轨道,却也是每天都向他人展示不同的一面(自转)。眼眶开始发热,一阵冷风吹来,及时给予我冷静。
转眼间,我已然坐在车中,晃动着的车,使车窗外的景零零碎碎地映在我的脸上。我握着水杯,水面上是动荡的光影。想要改变,就要去创造。生活不是一辆自行车,而是一辆勇于冒险的山地车。你要征服的不仅是脚下的平地,更应该是远处的高山。这一刻,面对分数低谷的我没有流泪。我解决了心中困扰已久的问题:既然没有机会,就去创造机会。想明白了,我也很快放下悲伤纠结的心情。这次自我反思也使我在往后不再犯规。
如今在他人眼中的我,做事沉稳有条理,在班里的个人积分稳居前列。而只有我知道,这骄人成绩的背后,有着我不轻易道出的心酸和不易,但我可以骄傲地说,我的初一时光是用自律和不屈写就的,当然不流泪!
篇12:我初一作文黄昏,门“咔”地打开了,我背着沉重的书包,慢悠悠地进了门,来到了书桌前掏出作业。边写边回忆起往日的快乐……
清晨,我带着心爱的足球来到了一片广阔的草地上,对着一面白墙练习停球,宁静使我不过一会儿功夫就犯困了,我轻轻地躺了下来,望着和谐平静的天空发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欢笑声打破了四周的宁静,我这才发现远处原来还有一栋小木屋。正当我极目远眺之时,背后一只湿淋淋的手突然搭在了我的肩上,我四肢发麻,把头扭了过去,“哦!”原来是一个个头与我相当的小家伙,他身穿一件白衬衫,扣子却只系上了两三个,他脸发黄,眼睛说不上大也谈不上小,嘴角上有点儿干黄泥,头上的金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耳朵上被叮了几个蚊子包。
我本想与他打招呼的,可没想到他如此无礼,一个箭步把我的球给夺走了,我愣了几秒,急忙向起追去,突然,脚下一滑,被一块尖石绊倒了,摔了一跤,弄了个狗啃泥巴,我使劲爬起,发现腿部被擦伤了,血不停地往外流淌。我掸了掸身上的沙尘瞪了他一眼。随后握紧了拳头,发誓要给他点颜色瞧瞧。没想到他竟然把我引到了一堆石堆边,他却凭着自己熟悉的地形一溜烟跑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我拖着一身的伤痕气喘吁吁地从石堆里爬了出来,疼痛使我难以向前进。我在小木屋边找到了球,我运着球又躺在了草地上……
等我醒来时,已经是三更时分了,天上的星星对着我眨眼睛,显得十分害羞。这时,我发现不远处那个小家伙又出现了。我朝他大吼:“小子!你给我站住!”他显然被我给激怒了,径直向我扑来,我急忙踮起球用尽力气踢向他,不料他竟然躲开了。我们厮打了起来,一直到了清晨,俩人已经气喘吁吁了,竟然躺在地上谈天说地了起来,很快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以后几乎每天都和他一起踢球聊天,快活得不得了。可是好景不长,一场噩梦打破了长久的宁静……
那天,我和他正在一起踢球,他边踢边说他小时候的故事。我正听得津津有味,可远处传来的声声呼喊,使他显得十分惶恐,他东躲西藏。发出呼喊的原来是一位大叔,他慌里慌张的跑来硬是把他拉走了……我看着他的身影远去,泪水不禁流了下来,美好的友谊就这样被给摧毁了。我后来一直没再看到他,他会去哪呢?一声声疑问在我心中回荡着,直到现在。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原来已经是傍晚了,手里的作业却只写了一点儿,发呆?做梦?打瞌睡?想来想去我依然回忆……
篇13:我初一作文我初一作文
我就是我,一个快乐的我,我是独一无二的,上帝没有创造一个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妈妈给我取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吴轲,我爱这名字,她想让我变得和孟子一样有学问。
我是一个胖胖的小男生,虽然长得不帅,但是我有一颗善良,上进的心。我知道一个人不光看外表也看内心,我坚信内在美才叫美哪。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因为我爱看书,我随便找一本就能看得很入迷小学生作文,我看的书很多,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冒险小虎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平凡的世界》``````我算得上是一个书痴了吧。嘿嘿``` 我很大胆,一次,我的'奶奶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下地干活,我放学回来见家里没人,我也没钥匙进不去家门,那时因为小,不由得在门口哭了起来,哭了一会儿,不行,我得自己跳墙进去。我敲响了邻居家的门,争的他们同意后,我顺着他们的墙,爬到了自家墙上,可由于墙太高我无法跳下去。这时我灵机一动,看见了挨着墙的电线杆,我于是抱住墙往下滑,一不小心把裤子划裂了,把我的皮也划破了,疼的我直叫。可是我最终进到院子里了,我胆大吧!
这就是我,爱笑爱闹的我,我是最特别的,加上一句话: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相信自己,我行,我一定行。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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