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全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承接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积极争取国家总局支持,不断提升兵团履职能力,推动认证检测和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提升兵团履职能力
经局主要领导批准,2月27日,分管领导带领我处赴总局汇报衔接有关工作,标准创新司、认可检测司分别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司领导及相关处室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我局汇报了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兵团改革部署及我局承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职能情况,提出了赋予兵团认证检测和标准化相关信息化系统管理权限及加强对兵团系统培训等工作事项,各相关司均表示了大力支持。3月25-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委托行业监测处谢澄处长一行4人来我局调研兵团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建设,充分交流了在兵团建设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相关工作,实地调研了五家渠、石河子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系统使用和需求,就建设兵团信息化系统有关事项达成了共识。
(一)支持兵团检验检测、标准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赋予兵团本级及师(市)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管理权限,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网上监管。二是积极考虑援建兵团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网上平台事宜,开展相关测试。三是赋予兵团师(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管理权限,加强兵团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
(二)支持兵团人才队伍建设
总局给予兵团人才培训政策倾斜。一是选派总局优秀干部和国家级专家赴疆协助开展承接职能业务培训。二是增加兵团系统干部参加总局举办有关业务工作培训名额,支持兵团有计划有步骤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与全国各省工作交流。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
聚焦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结合处室承接的行政职能和兵团实际,积极思考“放管服”改革工作举措,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一)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许可文书
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借鉴新疆自治区和其他有关省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加强与自治区沟通交流,结合兵团实际,简化优化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在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流转及评审委托环节比自治区减少了3个环节和2种行政文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二)实现了企业本地申报
在尚未建设兵团统一行政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下,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切实服务企业,指导师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服务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统一师市报送文书,由师市通过网络报送企业申请材料,实现企业不出辖区即可申报,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三)压缩审批时间
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审批发证时限为30个法定工作日。我处2018年2月承接职能后截止目前,审批发证96家,2018年平均发证时间30天,2019年平均发证时间20天,已比总局今年要求的22天提前2天。
(四)公开审批事项
在我局政务网站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流程,分6批公示了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新疆自治区公示只有企业名称,我处参考外省作法,增加了批准企业检测能力范围公示,切实服务社会。
三、扎实推进兵团标准化建设
实施国务院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养老、交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强化标准实施,切实发挥试点对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供给质量。
(一)开展兵团棉花标准情况调查
我处分别与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研究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和兵团农业局、棉花所等单位进行了专题交流,组织一师阿拉尔、三师图木舒克、六师五家渠、七师、八师石河子质监局等主要植棉师(市)开展棉花标准摸底,并通过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国家(行业)标准和与国家及有关省了解相关情况等多种渠道,全面梳理国家、行业、新疆地方及师(市)棉花标准情况,起草完成了《关于对棉花标准摸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组织兵团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
印发《关于做好兵团第九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导师(市)对兵团5个第九批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考核总结工作,明确了考核组织、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及项目整改,提出了工作要求,以示范项目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开展示范项目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全面总结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指导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下达五家渠顺通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银龄养老院被列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明确了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指导了试点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督导师(市)质监局按照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强示范区项目实施的全程指导,推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卫生、环境等强制性标准,建立以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中心,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基础,围绕实现服务提供的服务保障标准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
(四)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检查
通过国家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检查了14个师(市)企业在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统计整理标准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数量及标准类型等信息,积极了解兵团辖区落实国务院标准备案制度改革的实施进度,并督导了师(市)加大对辖区企业执行标准的公开行政监管力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五)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征集工作
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9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的通知,宣传了国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组织师(市)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申报工作,兵团工业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消费品、智能制造、建筑业等14个领域36种产品(服务)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发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升级作用,推动兵团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宣贯
多层次广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宣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更高层次培训交流,深入贯彻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自治区政府授权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承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夯实检验检测、标准化工作基础。
(一)组织举办兵团首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业务培训班
4月22日至23日,在乌鲁木齐组织举办了兵团首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业务培训班,开展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律法规制度、行业标准宣贯和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局主要领导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总局认可检测司选派了业务骨干和国家级主任评审员为兵团授课。师(市)质监局、兵团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和兵团系统资质认定评审员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相关业务培训
一是积极争取总局支持,给予兵团培训政策倾斜。兵团食品领域2位国家级评审员参加国家能力提升培训;兵师3位环境监测、2位兵团刑事技术司法鉴定评审员参加国家师资培训。二是组织阿拉尔、五家渠质监局参加了全国市场监管标准化业务培训,六师农科所、图木舒克质监局参加了2019年第1期全国农业农村标准化培训,新疆天业公司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综合知识培训。
五、加强认证检测监管
加大对认证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力度,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强化认证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维护认证公信力,提振社会消费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动认证机构整改
按照我局《关于对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认证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紧密围绕认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整改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起草完成了关于兵团环科所认证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局领导汇报了认证机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认证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了认证机构健康发展。
(二)组织兵团检验检测能力验证
根据《认监委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国认监[2019]6号),组织兵团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国家能力验证工作,30家机构参与了36个A类项目的能力验证,并积极向总局申请参加能力验证经费补助,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
(三)全面推广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使用
争取总局赋予兵团师(市)统计直报系统管理权限,指导师(市)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统计直报工作,明确了检验检测服务业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督导师(市)加强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审核报送2018年度兵团98家检验检测机构统计数据。
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处承接职能以来,认真做好承接行政职能和执法权工作,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突出重点工作开展,但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深入。
(一)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有待推进
各师(市)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进展不理想,在国家平台公开标准的企业数量少,督导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不够。
(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尚未实现网上审批
承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后,积极向总局汇报兵团改革工作,对接国家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有关事宜,在全兵团推广使用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但行政审批系统尚未建立。
七、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部署,紧密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局党组工作安排,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做好国家新标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GB18285-2018和GB3847-2018标准变更进行自我声明方式试点。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授权(CAL)改革部署,不再对师(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授权。三是落实国家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部署做好承接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受理、核发和后续监管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
加强与总局对接,研究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系统具体功能、流程,结合兵团实际,向总局提出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系统设计方案,提供相关资料,并研讨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推动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行政许可实现网上审批,实现企业资质申请、组织评审、评审报告、行政审批实时查询,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和社会力度。
(三)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全面梳理兵团承接职能后行政许可审批发证信息,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系统测试,推动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信息库,为社会查询检验检测信息和相关服务提供便利。
(四)推进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
指导企业公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公开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并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公开标准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
(五)做好国家对兵团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工作
审查兵团第九批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总结相关资料,督导完善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师(市)收集整理项目基本信息及标准化管理资料,完成国家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准备工作。
(六)扎实推动兵团服务业试点项目标准化建设
督导师(市)加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与评价,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提供质量。
(七)持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整治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根据风险监管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基本检查方式,在检验检测和认证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认证检测”乱象整治,强化机动车、环境监测机构及强制性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认证活动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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