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我乡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一是按照部署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是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一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上级党委。
(四)完善制度体系
按照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安排部署、工作通报基层党委织管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委织生活会,加强全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中共阆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阆委办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是党委(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是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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