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66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特设〔2020〕13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局根据职能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规划,为排除大型游乐设施在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
2020年我局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24人次对我市的瑞金依和游乐管理有限公司2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
检查人员对大型游乐设施逐台进行检查,查阅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检验合格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身高标尺及设备进出口处关闭锁紧装置设置情况、安全保护装置配置、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设施运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检查了各游乐设施场所的制度台账情况等,现场向使用单位进一步强调严禁使用超期设备,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对京童游乐园1台(已报停用)游乐设施进检查,因设施已停用,安全监察人员已告知该公司负责人,游乐设施如要重新投入使用需按规定申请检验合格方可重新投入运行,确保广大游客及少年儿童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检查,反映了中小游乐园(场)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将中小游乐园(场)作为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开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提高作业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认真排查隐患并消除隐患。发现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督促运营使用单位明确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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