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位于XX省东南部,地处XX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边缘地带,全县国土总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乡镇(街道)、XXX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XXX万,其中苗、侗、水、瑶等少数民族人口XXX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XX%以上。社会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因出现特殊困难的家庭以及社会成员进行救济和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面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现就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均等覆盖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体系,在全县建立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为主体,以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制度为辅助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1年4月,我县共有城乡低保12454户37307人,其中农村低保有10641户31854人,城市低保有1813户5453人,2021年1-4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671.07万元;临时救助53户243人,累计发放资金11.65万元;孤儿55人,2021年1-4月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1.63万元;重度残疾人2500人,2021年1-4月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63.0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995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50.89万元。
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和其他社会团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成为最大的民生工程。
二、调研情况
调研组深入XX乡、XX镇、XX街道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分别走访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大病户、残疾人户等。从整体调研结果来看,八开镇、车民街道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大病户、残疾人户均能享受相应社会救助政策,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根本保障,但总体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管理制度还有待加强。如XX乡某户为分散供养户,该户家庭人口两人,均为身体有残疾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两人每月特困供养金1876元、养老保险金186元、高龄补贴50元,加上产业项目年分红6500元,该户年收入累计获得31844元,人均15922元。因该户无生活自理能力,二人居住在兄弟家里,由其兄弟进行日常监护照料,XX乡政府按季度对起照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民政局按照每人每月1570元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费打入其兄弟银行账户。从政策上来看,该户累计得到的转移性收入已达到6万余元,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但从实际分析,该户两人已经基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国家转移性发放资金由其兄弟实际进行管理支配,如果监管不到位的话,该户的社会兜底保障资金可能被用于其他方面的情况。
(二)社会救助分层分类制度还有待完善。2020年底,我县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整县脱贫摘帽。这也代表着我们之后的工作重心要从绝对贫困救助转向相对贫困救助,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绝对贫困救助主要是满足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相对贫困救助主要是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最低生活保障层面上,所有救助对象家庭没有太大差别,主要是满足其维持最低生存需求的一些资金来源和物质保证,但在基本生活保障层面上,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家庭差别较大。例如,同样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不同家庭,一个家庭属于老人户,他们较为关心的是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养老制度的问题,而另一家庭为失业人员组成的话,他们可能更关心岗位培训、就业救助方面的服务。因此,建立更为精细化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目前我县面临的一个难题。
(三)社会力量参与相对有限。虽然政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导,但并非唯一主体,指导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是对政府职能职责的一种必要补充,也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手段。从我县目前情况来看,社会救助的很多信息和物资都要通过乡镇一级进行汇总上报和发放。因此也导致乡镇在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过于繁重,工作容易出现纰漏,不利于社会救助精准化、专业化的推进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在定期开展内部资金管理体系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利用好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等人员力量,定期对社会兜底保障对象的生活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同时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周围村民和邻居的意见建议,增强社会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要全面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极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拓展社会救助方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依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三)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大力引导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共需平台,鼓励和支持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等其他组织有序的参与社会救助,落实好爱心企业和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或相关费用的减免。加强对爱心企业和慈善组织募捐信息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杜绝诈捐、骗捐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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