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XX同志:
您于2020年11月12日,反映XX矿业常年来开采萤石矿,重型卡车运输萤石粉、矿渣,导致通往XX老村唯一的水泥路被压得坑坑洼洼,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及出行,向村委会反映过,但村里不管此事。望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帮助整修路面,方便村民出行的问题!我镇于11月13日依法受理。经调查核实,现作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
XXX,男,1979年生,清流县林畲镇XX村人。
主要诉求:XX矿业常年来开采萤石矿,重型卡车运输萤石粉、矿渣,导致通往XX老村唯一的水泥路被压得坑坑洼洼,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及出行,向村委会反映过,但村里不管此事。望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帮助整修路面,方便村民出行。
二、信访事项调查核实的情况
XX村水泥路全长10.4公里,于2004-2006年动工完成。根据你本人反映问题,工作人员深入调查核实:
1、XX村村民委员会就水泥路问题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此事,并积极与XX矿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就水泥路整修资金问题进行沟通,不存在村委会不管事的现象。
2、县交通局已对XX村水泥路新增交会车道28处。
3、XX村水泥路损坏较为严重23处,估算整修资金60余万元;
三、处理意见
1、责令XX村村民委员会对XX村水泥路损坏路段进行平整,确保百姓日常行车。
2、XX村村民委员会积极与XX矿业负责人就水泥路整修项目出资问题进行交涉。
3、将XX村水泥路整修事项列入岭官村重点建设项目,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早日完成水泥路整修。
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XX镇人民政府
XX年XX月XX日
信访人签字: 签收时间:
信访人意见:
送达人: 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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