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规民约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我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匡正群众价值观、树立乡村新风气,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坚决爱国爱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中国共产党,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颠覆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发现网络或村民中出现的反动言论要及时向村“两委”举报。
二、落实政策决策。自觉执行土地政策,建房、建厂服从村统一规划,并经村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损害四邻利益,不得非法转让或获得土地;自觉执行国家征兵政策,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自觉配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气化、绿化等工作,推进各项民生工程落地;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三、严格遵纪守法。1、自觉遵守宪法和其它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依程序表达合理诉求。对待邻里纠纷,应先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禁止越级上访、缠访、闹访。2、自觉依法经营,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易燃易爆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3、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语言行为文明礼貌,做到不恶意伤人,不打架斗殴,用和平方式解决纷争,同一切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积极参政议政。树立集体主义思想,自觉执行村“两委”、村代会的决策、决议,积极配合村“两委”工作,切实履行村民义务,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自觉服从集体利益,不得在村集体修路、安装电力设施等方面阻工、提无理要求,不得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体育器材、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积极向本区代表、村“两委”提合理化建议,为村“两委”决策提供帮助,积极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村民自制章程制定、议政日等村民自治活动。
五、倡导正向言论。在报纸、网络各种媒体和现实生活中发表言论,其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递社会正能量,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不诽谤、不诬告诋毁他人,不得发表涉及暴力、色情、不文明等不良内容的影视资料;转载内容要真实,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言论、视频。
六、规范文明行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房前屋后的杂草要及时清除,雪后房前屋后及责任路段及时清扫;不得在街道两侧搭建违法建筑和露天粪坑、堆放废土、杂物,不准在路肩种植农作物,不准在街道乱放污水,不准损毁道路、绿化带等公共设施;自觉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对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要敢于谴责;村民应语言文明、着装得体,不得语言粗俗,着装过于暴露。
七、鼓励互帮互助。邻里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得随意搬弄是非,恶语相向。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生产互助、关爱留守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健康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尊重他人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习惯,不排斥、刁难外来人口。
八、提倡勤俭节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坚持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过节、文明待客,坚决去除攀比行为和虚荣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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