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2.积极参加党员会议,认真贯彻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方法。
3.认真完成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4.认真学习和了解党的最新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洁建设制度,积极争做廉洁自律的榜样。
二、责任追究
1.对本单位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本级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工作不执行;对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给予严重处分。
2.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处分。
3.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出党籍处分;提拔任用违法违纪行为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开除党籍处分。
4.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或失察的,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纪处分。
责任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立状单位:***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签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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