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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当前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4-10-23 21:00:51
基层反映:当前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全文共942字)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光禄镇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的古镇,在境内大量历史文化遗存保存较为完整,例如龙华寺、文昌宫、高雪君祠等。但是目前,光禄镇存在古民居特色差异大、布局星罗棋布、民居文化底蕴深厚等问题。

一、基层反映当前古居民保护开发利用存在问题

一是古民居法律保护意识薄弱。据调查,约80%未开发的古民居老百姓更注重的是现实短期利益,对于保护开发的长远眼光不足。二是未纳入文保的古民居数不清。我国农村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明确旧宅基地不拆,新的宅基地不批,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村民拆旧建新,给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外,目前整个村庄实质性开发并没有开始,导致村民享受不到历史文化村落开发带来的红利,反而陷入“旧屋不能拆、新房不能建”,古民居数量数不清的现状。三是部分古民居已人去楼空。古民居中70%的古建筑都属于居民所有,作为产权人的居民缺乏保护开发的动力,导致维修、保护、开发难以为继。古民居的维修工艺复杂,成本甚高,人去楼空,大部分村民宁愿建新房也不愿意维修旧屋。四是古民居文物失窃现象频发。由于保护意识的缺乏和重视不够,古民居文物失窃现象频发。例如我镇辖区内的龙华寺古砖、古瓦、窗棂雕花等失窃。五是古民居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现存古村落历史建筑由于建造年代早,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房屋损坏情况,尽管每年给予配套资金补助,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维修投入。国画

二、基层反映当前古居民保护开发利用对策建议

一是提升风貌水平。每村应当专门成立“古村落保护专家顾问组”,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要求,指导协调村庄保护工作,科学规划实施,充分体现地域文化、乡村文化、耕读文化等方面特色。二是分级保护。根据建筑年代、建筑艺术及代表性程度,实施分级保护,注意村落原有历史记忆的留存,规范古村落的新建、改建行为。三是提升分类开发利用水平。根据具体村落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区别情况,分为整体型、局部型、单体型这三类进行保护与利用,宜保则保、宜游则游。对开发利用价值较大、基础较好的村落,积极谋划发展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休闲旅游业,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四是强化资金、用地保障水平。建议设立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古民居保护。把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和农房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结合,对可建设区的、符合规划的,允许通过私人建房审批解决,不受“一户一宅”政策的限制。

(罗瑞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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