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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金水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0 22:16:18
关于持续做好金水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共419字)

各街道妇联、区直机关各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按照全国、省、市文明办及妇联要求,充分展示我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根据我区《金水区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将持续开展金水区文明家庭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推荐范围为金水区辖区居民家庭,当选过金水区文明家庭的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各街道妇联、区直机关妇委会要在推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事迹不突出、申报条件不充分的家庭将取消推选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候选家庭申报表(附后)A4纸打印1份,典型事迹材料填写在申报表上,并附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1份,全家5寸合影照片均粘贴在申报表上,候选人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如实填在申报表上,申报家庭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名称一致,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申报家庭需出具计生、综治、纪检证明。

(三)各街道妇联每月28日前向区妇联择优推荐3-5户家庭,区直机关各妇委会每月择优推荐1户家庭。

联系人:张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附件:1、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金水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XX区妇联

2020年6月10日

《关于持续做好金水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共419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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